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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交纳学费延长“居留许可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5-14   点击数:

由于下学期11级本科职工基本结束课堂学习,多数员工将进行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,很多员工可能不会回校。所以,请2011级本科职工,尽量在本学期结束前办理好“居留许可”延长手续。 

在本学期办理“居留许可”延长手续的同学,必须交纳下学期或下学年学费,办理“居留许可”延长手续申请时间最晚不得超过6月10日。 

其他年级的同学如果想在本学期延长“居留许可”,也必须交纳下学期或下学年学费。另外,需平时上课出勤情况良好。 

特此通知。 

2014年5月14日